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人民网链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7-09/26/nw.D110000renmrb_20170926_8-01.htm 
(转明日凌波评论) 如果要概括这份《意见》,其实是在向三方“喊话”—— 对企业家来说,《意见》的意味是要“放心”、有安全感、预期稳定(不仅包括民营企业家、也国有企业家);对政府来说,中央文件的意味在于厘清边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社会来说,要尊重、鼓励企业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心理。 其中,“预期”是根本性的问题。 它代表着没有、或很少后顾之忧,至少很少对于“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要让企业稳定地投资、放心地改进技术、升级设备、雇佣人员、扩大再生产,需要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多层面的稳定环境。发展的前提是稳定,稳定的核心就是预期稳定。 事实上,这一点也并非直到昨天才提出。随手撷取几例—— 2016年5月,人民日报头版的“权威人士”谈经济的文章,就专门向市场喊话,“让企业家既有’恒产’又有’恒心’”、“不要盲目翻旧账、使创业者有安全感”; 2016年1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直接从最要害的产权保护入手,提出要“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同时,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首次提出“妥善处理历史产权旧案”,也被认为是对处置企业家“原罪”的方向性指引; 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是强调“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以及“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 毕竟,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企业、企业家的预期不稳定,社会经济就会整体受到影响。 “一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二是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三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这三方面的内容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古语云,’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话至今仍然有效。如果社会上的个人产权遭到侵犯,或非公有企业的产权遭到侵犯,法律对产权的保护缺位,那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人们预期紊乱,而一旦预期紊乱,创新创业就会失去动力。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 |